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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去基隆站裁判,裁判會議有提出新規則要裁判注意:
如果雙方選手在邊界線附近,主審應宣告分開,
雙方選手回到開始線,才恢復比賽。
說明:
有些選手在邊界線附近,會將對手推出場外,以獲得對手犯規一次。
於是有些選手會變成相撲比賽,一直硬推對手,
為了改善這樣的情況,之前曾發表,必須是打擊之後的推擠才算合法,
如果只有不斷的推擠動作,則算暴力犯規。
但是這樣的規定也不盡完善,
有些選手會虛打之後推擠,
有些為了怕被推擠出去,而在邊線不能盡情的打擊,只能閃躲。
為讓選手都能發揮正常的劍技,並光明正大的以劍決勝負,
所以如果雙方選手在接近邊線的時候,
由裁判員宣告分開,從比賽開始線開始。
如果自己跑出去自爆的,當然不在此限。
不過,要求是要求,
裁判員如何認定在邊線附近,以及暫停時機的選擇,
就是要看裁判員自身的那把尺了。
今天的試用,我個人認為,確實是可以使比賽更為順暢,
很多選手能更盡情的出劍,而不用擔心在邊線會被對手推出去。
如果雙方選手在邊界線附近,主審應宣告分開,
雙方選手回到開始線,才恢復比賽。
說明:
有些選手在邊界線附近,會將對手推出場外,以獲得對手犯規一次。
於是有些選手會變成相撲比賽,一直硬推對手,
為了改善這樣的情況,之前曾發表,必須是打擊之後的推擠才算合法,
如果只有不斷的推擠動作,則算暴力犯規。
但是這樣的規定也不盡完善,
有些選手會虛打之後推擠,
有些為了怕被推擠出去,而在邊線不能盡情的打擊,只能閃躲。
為讓選手都能發揮正常的劍技,並光明正大的以劍決勝負,
所以如果雙方選手在接近邊線的時候,
由裁判員宣告分開,從比賽開始線開始。
如果自己跑出去自爆的,當然不在此限。
不過,要求是要求,
裁判員如何認定在邊線附近,以及暫停時機的選擇,
就是要看裁判員自身的那把尺了。
今天的試用,我個人認為,確實是可以使比賽更為順暢,
很多選手能更盡情的出劍,而不用擔心在邊線會被對手推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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